省天然气公司财务部积极应对增值税税率政策变化
发布日期:2019-03-19 浏览次数:5732
近日,省天然气公司下发了《关于积极应对增值税税率调整的通知》,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变化。
3月5日,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“深化增值税改革,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%的税率降至13%,将交通运输业、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%的税率降至9%,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”,15日,总理又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,4月1日起就要降低增值税税率。
面对增值税税率调整的新形势与新要求,省天然气公司积极应对。省天然气公司高度重视此次增值税税率调整事项,提出要在采购比价、合同签订、发票开具等方面规范具体工作,并且已经着手准备后续相关税负的测算工作、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培训工作,保障增值税税率下调期间平稳过渡和公司利益。(财务管理部/张磊 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