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·15消费者权益日
学好《证券法》,做诚信公司,保护合法权益,共创美好未来
发布日期:2020-03-15 浏览次数:4035
“3·15”既是一个对商品和服务进行集中监督的日子,更代表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引导合理、科学消费,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广泛理念。尊重投资者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、与投资者共同发展是皖天然气始终秉持的重要原则。
投资者,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人数众多、交易频繁且交易量大,对于皖天然气在证券市场上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,对公司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。但部分中小投资者也存在专业知识不够强、资金实力较弱、风险意识和信息判断能力不足等客观情况,在证券交易中易处于弱势地位。为此,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《证券法》设专章规定了投资者保护制度,建立起“默示加入”“明示退出”的诉讼机制,被业内认定为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,对于解决此前在诉讼领域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痛点有着重要意义。
一直以来,公司始终把投资者保护放在关键位置。始终坚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、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,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,保障信息披露合法依规,信息披露工作连续两年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A级评价。积极促进与投资者互动交流,持续保障“上证E互动”平台有效利用,坚持及时回答所有投资者提问。积极参加安徽省上市协会组织的投资者接待日活动,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公司发展上的各类提问。组织投资者来公司参观,让投资者更全面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。
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,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。在新《证券法》实施后,公司第一时间组织董监高、关键部门、专职岗位人员等线上学习落实《证券法》关于投资者保护的各项规定,坚持以更好的沟通,更高的信批质量,便于广大投资者及时准确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。
皖天然气期待与广大投资者共创美好未来。(董事会办公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