舒城公司连获“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
发布日期:2021-12-16 浏览次数:4150
12月9日,在“舒城县第十六届文明单位”榜单中,舒城公司再次被命名为县级文明单位,公司连续三届被评选为县级文明单位。
舒城公司始终注重公司文化建设,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提升管理水平、促进管理规范化和完成发展目标的助推器。积极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,推动企业内部的管理改革,坚持以领导干部职工道德建设为重点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,为建设经济县城、文明县城做出突出贡献。
舒城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、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集团公司第三次党代会精神,巩固创建成果,树立新目标,提出新要求,实现新发展,努力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。(舒城公司/刘春恒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