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天然气舒城公司获得“第十七届舒城县文明单位”称号
发布日期:2023-08-10 浏览次数:1048
近日,舒城县委、县政府发布《关于命名第十七届舒城县文明单位的通知》,授予舒城公司“第十七届舒城县文明单位”称号。
近年来,舒城公司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,坚持党建引领,持续推进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,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革命传统教育和文体活动,着力打造精神文明特色品牌。同时,舒城公司秉持“安全第一”的管理理念,多措并举保障舒城人民安全用气。
文明单位,既是荣誉,更是动力。公司将以此荣誉为新起点开启新征程,勇毅前行,以更高标准迎接新的挑战,持续巩固拓展文明创建成果,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精神风貌和文明素养,提高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,推进公司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。(舒城公司/王震 供稿)